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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12月3日起,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校内申请的手续(含政审)全部改为网上申请,取消原来的各类纸质版表格。

 

因公出国(境)的网上申请流程主要包括
(拿到邀请函后) 网上因公出国(境)申请--学院及学校审核--市外办验护照及办签证--出国--回国- -网上申报回国总结--学院审核--打印表格报销
 
具体步骤如下:
1. 登录“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 online.nankai.edu.cn ),使用信息门户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2. 登陆后在左侧页面菜单中选择“出国出境”,普通教职工点击“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填写详细的出国境信息;中层干部点击“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申请”,填写详细的出国境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出国编号。
3. 填好后保存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4. 回国后,继续登录步骤1中的在线南开,选择“出国出境”,普通教职工点击“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回国总结”,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的出国境信息;中层干部点击“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回国总结”,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的出国境信息。总结时选择相应的出国编号,可自动导出出访任务的基本信息及预算情况。

网上申请流程与之前纸质版的流程有如下几点变化,请务必注意
1. 申请时,请将邀请函中英文版请用图片或PDF形式上传至系统;
2. 出国预算表改为申请时填写,而不是回国后填写,填写预算表时请选择出访国家,系统将自动生成该国的差旅标准,做预算时可以做的宽裕些,待填写回国总结时 ,再按照实际开销情况修正;
3. 借用外汇申请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若不借用,将在回国后报销时直接按照人民币报销;若借用外汇,出国前将有借款行为,回国后进行冲账,有可能因此产生汇率损失。
因公出国(境)必须严格按照因公出访批件上的出入境日期执行任务,除因自然灾害等原因产生的不可抗力之外,实际出入境时间不得与批件日期有出入,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请老师们申报时一定注意安排好时间,计算好时差,避免造成麻烦。
 

因私出国(境)的网上申请流程包括:
按照人事处相关要求,所有因私出国请销假申请、因私护照领用申请及在职证明申请均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请有需要的老师用信息门户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online.nankai.edu.cn ,选择“组织人事--在职证明申请,因私出国请销假及证件领用“一项,进行网上填报。
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报备人员,网上申报的请假单审批通过后,请打印一份,并持打印件至人事处档案室(八里台校区办公楼609)领用证件。

以下注意事项请知悉:
1. 因私出国目的只能是因私旅游、探亲等其他因私事宜,任何形式的学术访问、合作交流等事由不得使用因私证件出国境,需按照因公出境流程申报。
2. 人事处规定,因私出国一个月以上会扣发绩效,未按时销假视为未按期归国。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私回国后请老师们务必按时上网办理销假。
3. 属于如下情况的备案人员,在下学期开学后请按时将所有因私出境证件(含因私护照、因私赴港澳通行证、赴台湾通行证) 交回学校人事处代管(八里台办公楼609), 备案期满后,将把证件归还给本人保管。
A. 所有教授、博导
B. 新入职我校(含引进)未满五年的所有教职工(含行政人员)
C. 长期出国访学回国不满五年的所有教师
4. 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请按照组织部要求办理请假,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

再次强调,寒假期间因私出国同样需要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在未请假的情况下持因私护照出国!


办理各类因公出国(境)证件申请表(请在校内手续办完后至市外办代办证件或护照审验之前下载填写

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

因公港澳通行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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