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2016级)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

发布者:任玉时间:2020-03-09浏览数: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毕业同学的利益,现学院启动2020届本科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学生毕业时要按《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学生学则》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和鉴定。学生修满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数及选修课程学分数,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合格,身体健康者,达到毕业标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经yl34511线路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攻读双学士学位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分属不同一级学科的两个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分数,德、智、体、美审查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授予双学士学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籍清理以及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核对

        二二〇届本科毕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学生,执行2016 级《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学生学则》及2016 级培养方案。其中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执行入学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也可执行降入年级的学则及培养方案,二选其一,必须完全按照所选年级执行。

        请准备毕业的同学自行登录新的学生选课系统,查询已修学分(含在读毕业论文),结合专业培养计划的毕业学分要求,检查自己是否能够达到本届毕业生的毕业条件;若本学期未能达到毕业条件,请及时和教科办任玉老师联系(邮箱:renyu722@nankai.edu.cn),并考虑是否办理延期毕业,办理延期毕业的同学应该了解结业换毕业和延期毕业的区别。各专业毕业学分要求如下:

   

2016

校通识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

总学分

社会学

46

55

30

15

146

社会工作

46

55

30

15

146

国际政治

46

56

30

15

147

政治学与行政学

46

58

30

15

149

城市管理

47

56

28

15

146

行政管理

47

53

30

15

145

应用心理学

57

40

30

15

142

  

(二)延期及提前毕业申请

1.延期毕业申请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度,尚未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期毕业:

(1)学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2)学生已获得双、辅修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双、辅修课程学分,未达到本人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 

 2.提前毕业申请

         在校时间尚未达到基本修业年限的本科生,已获得课程学分加上本学期已选课程学分满足本人所在专业培养计划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的,可申请提前毕业。申请通过后,学校将视作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延期毕业的yl34511线路中心的同学需填写《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因主修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或yl34511线路中心因双、辅修其他学院外专业申请延期毕业的,都需要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任老师邮箱:renyu722@nankai.edu.cn。 

        2.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填写《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任老师邮箱:renyu722@nankai.edu.cn 。 

        3.延期毕业或提前毕业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3 月24 日。学生需待实际开学后,提交纸质版至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教学办公室(学院楼203)。申请截止后,如无特殊情况,本学期不再受理延期毕业、提前毕业申请,请同学们相互提醒,务必按时提交!!!       

(四)结业处理   

       四年学制期满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而又没有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同时,可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所缺学分申请毕业,经教务处审查合格后,颁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本人要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前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

  

(五)学生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2.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经重修所取得学分数累计达20学分的;

            3.攻读双学士学位学生,必修课经重修所取得学分数,两个专业累计达30学分者,不能获得双学士学位;

            4.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学业成绩方面未达到学校要求的。

(六)获双修证和辅修专业证明书的条件

           首先,学生应取得主专业的毕业资格,按规定又同时完成了另一个分属不同一级学科的专业双辅修计划,经双辅修所在学院审核,教务老师、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将其成绩单送至教务处复审。复审无误后,认定双修或发“辅修专业证明书”。请今年打算毕业的双辅修我院专业的学生3月24之前将“学号-姓名-电话号码-主专业学院专业-双修或辅修学院专业-修课情况”发电子邮件至 renyu722@nankai.edu.cn,邮件名称为姓名+学号+学院,周政教学办会给外学院辅修yl34511线路中心的同学发送辅修、双修成绩单模板并且便于联系。

 

 附件1: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2: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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