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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类处置垃圾的通知

发布者:雷涛时间:2020-12-21浏览数:

 

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天津市和学校的统一要求,学院开始实施分类处置垃圾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内需要处置的垃圾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放置对应的垃圾桶。

2.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较干净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瓶、织物等。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灯管、废电池、废硒鼓、废药品、废温度计、废杀虫剂和消毒剂等。

3)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水果残渣等。

3.    可回收物桶:每层放置2个,分别摆放在北侧楼道尽头和南侧开水间内,除了一楼南侧的摆放在114室附近。

  

可回收物桶——北侧楼道尽头                  可回收物桶——南侧开水间内             可回收物桶——114室附近楼道内


4.    有害垃圾桶:全楼放置1个,摆放在南侧114室附近楼道内。

有害垃圾桶——南侧114室附近楼道内


5.    其他垃圾桶:每间卫生间摆放1个大垃圾桶,在以前垃圾桶的位置。每层电梯口摆放1个不锈钢垃圾桶,仅限丢弃小个物件。

                   

其他垃圾桶——每间卫生间内                                    其他垃圾桶——每层电梯口


6.    全院师生在楼内扔弃垃圾时,应该做到分类投放。有害垃圾要特别收纳,集中投入有害垃圾桶;常规丢弃垃圾时,先把可回收物捡出投入可回收物桶,再把剩余的垃圾投入卫生间的其他垃圾桶。电梯口的不锈钢垃圾桶仅限投入小个物件,目前个别师生把较大的快递盒、膨松的塑料袋投入此垃圾桶是不妥当的。

7.  请全院师生遵守规定,自觉分类处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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