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调档函发放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3-05-28浏览数:

各位考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调档(人事档案)由考生决定,如果愿意调档,请于6月10之前回复到邮箱nkzfzs@126.com注明“愿意调档”字样,不回复的考生均视为不愿意调档。收到邮件后,MPA中心将按照初试报名库登记的“档案所在单位”“通讯地址”直接将调档函寄给考生本人,然后由考生本人持调档函去档案所在地调档。调档函由邮局用平信寄出。如若本人前来MPA中心(yl34511线路中心主楼435室)领取,请在邮件中注明“自取”字样,如若“档案所在单位”或“通讯地址”有变动,也请在邮件中注明新的单位或地址。

    MPA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30。

    调档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宜请联系高阳老师,电话022-23498271.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发放,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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