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调档由考生决定,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再次报考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助学金评定和发放标准按照当年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缴纳学费)。关于调档和录取的事项通知如下:
1. 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一般都需要调档。其它类别考生如果愿意调档,请于6月30日之前到MPA中心(yl34511线路中心主楼435室)开具调档函。需邮寄调档函的,请将“姓名”、“档案所在单位”和“通讯地址”发送到邮箱nkzfzs@126.com ,收到回复即可。
2.MPA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30。电话:022-23498933。
调档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宜请联系宋鹿豫老师,电话022-23498933。
3.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发放,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