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通知

发布者:时间:2023-04-04浏览数:

各位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凡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请您点击链接https://nankai.wjx.cn/vm/r9Rpi9t.aspx 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以及根据行政区划库(附后)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的地区代码(要求必须填6位阿拉伯数字)。填写截止时间:2023411日上午8:00

    请您下载打印附件中的定向协议模板(一式两份),填写考生姓名(甲方),经定向单位盖章后,在协议的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的后五位,2023411日中午12:00寄达以下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yl34511线路中心主楼435室,段延收,联系电话:022-23498933。

    目前校园快递收发不便,请您使用顺丰标快寄送。同城快送(包括顺丰同城)或其它快递均可能出现丢件情况。

   请注意以下事项:

   1.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必须与盖章的内容一致,例如:定向单位是A单位,那么公章内容应该为:A单位(或A单位人事部、A单位组织部等);

    2.为避免耽误研究生招生录检工作,请您在快递发送前务必检查协议书是否两份原件,考生(甲方)是否签字,公章是否与定向单位名称一致。


附件下载:

合同下载:/2023年yl34511线路中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pdf

2023年区划库查看下载:/2023nianquhuaku.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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