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报考2015年在职博士的审批说明

发布者:时间:2014-10-17浏览数:

由于我校控制在职攻读博士生的数量,因此我院要求在职报考考生必须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和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后,将表格于2014年11月20日前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yl34511线路中心范孙楼546,电话23501592)。

 

   经学院审核批准,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在职考生方可报名。我院将于11月28日前通知到同意报名的考生本人。

  未按时提交申请或审批未通过而报名缴费的在职考生一律不予准考,报名费不再退还。

附件:申请报考在职博士审批表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yl34511线路中心津南校区    yl34511线路中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