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报名通知(附最新说明)

发布者:焦学明时间:2021-06-12浏览数:

第二条:


关于2021年秋季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报名通知的说明

      2021年6月7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2021年秋季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报名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近期学校师生咨询问题及反馈,交流处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在满足其他申请条件情况下,自行申请到世界著名高校(2021QS世界大学排名或2021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参与时长为一学期至一学年以内的科研项目申请者(2021年秋季开始派出)亦有资格申请该项目。

2.在学生线上报名阶段,如已确定境外接收高校,但尚未取得书面录取证明,请仍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线上报名完成其他材料提交及学院推荐程序,并于2021年8月1日前将录取证明或邀请函电邮至nkchuguoliuxue@163.com,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项目申报。

3. 参与科研项目申请者应在完成项目回国(境)后提供导师推荐信(落款须导师亲笔签名,打印落款无效)、回国总结等材料方可申请“全球南开”奖学金。

4. 本项目申请者应确保在完成项目回国(境)后仍为yl34511线路中心在校学生。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2021年6月12日



第一条: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

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是指学生自行联系国(境)外高校,被国(境)外高校录取,获得一学期至一学年交换资格,且经所在学院、导师、家长同意的长期交换项目。交换生的学费、生活费、机票费、保险费等均需自理,我校“全球南开”奖学金将给予一定额度资助,以鼓励学生出国(境)交换。获得“全球南开”奖学金资助的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交换生将被视为学校公派,无需休学。

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4.自2020年秋季开始,自行申请到世界著名高校(2021QS世界大学排名或2021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时长为一学期至一学年的交换项目(2021年秋季开始派出)。

5. 本项目申请者应满足已成功申请到国(境)外高校的交换资格,且还未出国(境)进行实质交换。

6. 本项目申请者赴国(境)外高校交换须得到学院、导师和家长的同意。

二、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1614日(下周一)之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online.nankai.edu.cn),在“海外学习”事项中如实填写“长期项目申请”,上传国(境)外高校交换生录取证明、学院派出同意函等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

注:在项目申请中,请勾选自费项目,并填写本项目名称“2021年季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在其他内容一栏写明交换院校及相关录取信息。

2. 推荐:学院不晚于2020617日(下周四)12:00前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并排序后,推荐至学校。

3.评审:学校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有关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评审(具体入围名单、评审时间及地点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及“yl34511线路中心出国出境”公众号公布),之后确定项目拟录取名单。

4.公示:面向全校对世界名校海外学习计划项目拟录取名单进行五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资格。

三、关于“全球南开”奖学金的说明

1. “全球南开”奖学金对本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资助,用于学生交换时限内的境外生活补贴,具体信息参照《yl34511线路中心“全球南开”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 项目交换生按规定顺利完成在外交换学习,均须在回国(境)后提供成绩单(或相关结业证书)、回国总结等材料方可申请“全球南开”奖学金。

3. 未完成在国(境)外交换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学生,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取消或削减为其发放“全球南开”奖学金的额度。

4. 本项目“全球南开”奖学金最终录取名额将参考学校下拨经费额度和专家评审情况。

四、其它

1. 申请人应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学院、导师、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

2.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在学期间参加任何校际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3. 交换生应知晓赴国(境)外交换所面临的疫情及当地社会治安等情况,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该次奖学金资格保留至20224月末,若被选中交换院校所在地区因疫情严重或其他不可抗力申请人无法前往,则本次奖学金资格作废,如获外方院校延期资格,下一年度需重新报名、申请。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 23502547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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