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学研究生国家公派项目学生材料报送说明

发布者:时间:2016-02-22浏览数:

各位同学:

我校2016年在学研究生国家公派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方法已于上学期末发送至各班班级邮箱(也可详见附件一),2016年在学研究生国家公派项目学生材料报送说明如下:

(一)学生书面申请材料请按如下清单顺序整理上报:

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和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1、《yl34511线路中心2016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要提交)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学习计划(外文)

13、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4、国外导师简历

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

1、《yl34511线路中心2015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

2、国内导师推荐信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费材料

5、学习计划(外文)

6、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装订整理要求:

1.  所有学生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2.  书面材料须一式一份,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  所有材料应自行备份,以备后续网上申请提交电子材料时使用;

4.  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5.  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用长尾夹夹好,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6.  请不要将邀请函/入学通知原件放入申请材料;

7.  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说明

1、请各位同学于3月1日上午11点前将所有纸质申请材

料按上述要求,交到yl34511线路中心教科办203。

联系人:任玉,电话85358391。


附件一:2016在学研究生国家公派项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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