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焦学明时间:2022-12-14浏览数:

根据学校教务部《关于申报2023年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创业项目的通知》(http://jwc.nankai.edu.cn/2022/1214/c24a502095/page.htm ),为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现启动2023年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创业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激发创业潜质,培养创业素质,增强创业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项目类别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项资助为2000—5000元。

(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可转化成果或创意,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每项资助3-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团队原则上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团队应以本科生为主体,其他成员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2.申报团队成员应具有创业激情、创业潜质和创业意向。

3.学有余力,能够有时间、精力投入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能够积极参加创业训练和实践。

(二)团队组成

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创业项目,且不能同时参与创新训练项目,已经参与在研项目的学生,如计划参加新项目,必须从原来的项目中退出后,方能参与申报。

(三)执行时限

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限为一年。

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限为三年。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本校研究生或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项目的负责人。

(四)指导教师

1.项目组可以聘请一位或两位(跨专业项目)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创业素质的教育、培训和项目实施的指导。

2.“创业实践项目需聘请一位企业指导教师,可由项目组自主联系。

(五)项目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且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科技、文化、服务等市场前景较好的产业。

2.项目不能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或已经取得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授权,并签订有关成果使用协议。涉及保密的项目,要落实保密规定和协议。

3.项目选择要充分调研,切合实际,切实可行。

4.鼓励有市场前景的国创市创百项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鼓励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组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或投资,或争取风险投资基金投资。

5.鼓励项目团队在研究过程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参与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和日常生活劳动,培育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提升在学习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6.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四、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申请人可以使用word版《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业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word版,下载网址:http://jwc.nankai.edu.cn/cybg_11753/list.htm )草拟初稿。然后在系统中填报。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创业模块(http://eamis.nankai.edu.cn ),在线撰写《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另需以附件形式上传《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2.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大创模块学生使用手册》,请留意图片的上传方式;

3.《申请书》在线提交后,告知指导教师在线审阅,指导教师在线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给予审核通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线上填报方可结束,《申请书》内容不再接受修改。

五、项目评审、遴选及立项

(一)评审与遴选

1.学校评审

教务部组织项目评审会,采用答辩模式,包括申请人介绍项目(PPT演示),回答提问、专家评议等环节。

2.遴选推荐

首先从申报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出拟立项创业实践项目,未入选创业实践项目的项目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列入创业训练拟立项项目。

3.公示

评审结果和推荐拟立项项目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向教务部反映。

4.津市教委复审

学校遴选的拟立项项目,参加天津市教委组织的专家复审。

5.确定立项项目

根据天津市教委的评审结果,确定“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未能入选“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的项目,在征求申请人同意,作为训练项目予以立项,否则,不予立项。

(二)公示与立项

天津市教委复审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公布立项项目。

六、日程安排

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

项目申报宣讲会

20221216

12:00-13:00

飞书扫描二维码:

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准备

20221216日至

2023312

选择项目,撰写申请书及创业计划书,准备申请材料。

在线申报

2023313

9:00

2023330

12:00

项目组长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之“创业”模块中填报《申请书》,在创业模块选择“2023年创业项目申报批次,提交后及时提示导师在线审核,导师可退回修改,导师通过后请及时在系统内下载立项申报书PDF版)。导师一旦审核通过,则不再接受申报书修改。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请,不能下载申报书。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另需打印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一起用于立项答辩会。另请务必提前在线填报,为导师审核及修改留出充足时间

立项评审

20234月中下旬

教务部组织答辩评审。

校内公示及立项协商

20234月下旬

拟入选项目将在教务部网页公示。

立项公布

20235-7

天津市教委复审后,学校发布立项项目通知,召开立项项目启动会。

 

七、联系方式

教务部联系人:胡老师

  话:85358541 

电子信箱:sjk@nankai.edu.cn

学院联系人:焦学明

  话:23508391

电子信箱:jiaoxueming@nankai.edu.cn 

 

附件: 附件1:大创模块--学生使用手册.pdf

           附件2:大创模块--导师使用手册.pdf

      

 

 

 yl34511线路中心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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