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关于调整2021年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日程安排的通知》(http://jwc.nankai.edu.cn/2021/0221/c24a338945/page.htm)要求,因同学们延迟返校,2021年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相关日程安排适当顺延,日程安排调整为:
工作程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在线申报 |
2021年3月1日 9:00至 2021年3月10日 12:00 |
2021年3月15日 9:00至 2021年3月24日 12:00 |
学院组织立项评审 |
2021年3月10日至 2021年3月27日 |
2021年3月24日至 2021年4月9日 |
校内公示及立项协商 |
2021年4月中旬 |
2021年4月中下旬 |
立项公布 |
2021年4月底5月初 |
2021年5月中旬 |
注:相关通知:教通字〔2020〕57号 关于申报2021年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原通知链接:http://jwc.nankai.edu.cn/2020/1211/c24a325683/page.htm
请有申报意愿的同学们根据调整后的时间妥善安排项目申报,具体立项评审通知学院届时会再次发布。
yl34511线路中心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第一条:
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2021年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通字〔2020〕57号)(http://jwc.nankai.edu.cn/2020/1211/c24a325683/page.htm )要求,为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现启动2021年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以人为本,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严格管理,旨在育人。
二、项目类别
(一)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简称“国创”项目);
(二)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简称“市创”项目);
(三)yl34511线路中心第十九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简称“百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是我校全日制本科2019级学生,2018、2020级的学生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但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2.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具有与研究项目有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基本技能、学有余力和时间保障;
4.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在研项目。已经参与在研项目的学生,如计划参加新项目,必须从原项目中退出,方能参与申报。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可以参与申报。
5.上届终止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能再主持或参与申报项目。
(二)团队组成
团队人数3—5人,原则上为我校在读本科生,确因项目需要,可以邀请兄弟院校学生参与,仅限一人。
(三)执行时限
“国创”项目执行时限为两年(可提前一年申请结题);“市创”、“百项”项目执行时限为一年(可以申请延期一年结题)。
(四)指导教师
原则上每个项目组1名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确系项目需要,也可请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项目组自行联系)。对于跨学科的项目,可以由2名专业不相近的老师担任指导教师。
(五)项目选题
申请人可以独立选题,亦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申请人需自主设计实施方案,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或研究生的论文项目进行申报。选题要求如下:
1.项目尽可能贴近专业学习或兴趣特长。可以是理论研究、实验探索、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选题需要进行必要的查新,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创意、新探索。
3.项目切忌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4.鼓励申请跨学科、体现学科交叉的项目。
5.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四、经费来源和资助额度
(一)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包含:学校资助、学院资助、教师资助及自筹经费。
1.“国创”、“市创”全部项目和“百项”的部分项目由学校经费进行资助。
2.未获得学校资助的“百项”项目,学院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给予立项资助,纳入“百项”项目。
3.教师资助:未获得学校及学院资助的“百项”项目,如指导教师同意资助,亦可立项,要求指导教师须有科研经费支持,纳入“百项”项目。
4.自筹经费:未获得学校、学院及教师资助的“百项”项目,如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自筹经费,经申请者同意,亦可立项,纳入“百项”项目。
(二)项目经费额度
1.“国创”项目:理工科实验性项目拟资助额度一般为1-2.5万元/项;理工科非实验性项目和文科项目拟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2.“市创”项目:理工科实验性项目拟资助额度一般为0.6—1.2万元/项;理工科非实验性项目和文科项目拟资助额度为0.3—0.4万元/项;
3.“百项”项目:理工科实验性项目拟资助额度一般为0.5—1.0万元/项;理工科非实验性项目和文科项目拟资助额度为0.2—0.3万元/项。
五、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申请人可以使用《yl34511线路中心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模板(简称《申请书》,word版,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下载)草拟初稿。然后在系统中填报。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创新”模块(http://eamis.nankai.edu.cn),在线填报《申请书》。
2.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大创模块学生使用手册》,请留意图片的上传方式及要求,直接粘贴图片会导致显示错误。
3.《申请书》在线提交后,及时告知指导教师在线审阅,指导教师在线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给予审核通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线上填报方可结束,《申请书》不再接受修改。
4. 为便于分类遴选,项目申报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国创”,另一类是“市创、百项”。学生可选择申报“国创”项目或“市创、百项”项目。
六、项目评审、遴选和立项要求
(一)评审
根据项目学科属性,由学院组织项目所属学科相近学科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答辩模式,包括申请者介绍项目(含PPT演示)、回答问题、专家评议等环节。学院综合项目评审情况,将所有申报项目(“国创”、“市创/百项”)混合统一排序。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后,由学院项目管理老师将评审结果录入“大创”系统。
学院组织评选工作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答辩及评议程序。评审专家不能少于5位,应具备高级职称,申请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专家。学院项目管理人员按时完成系统审核操作,并严格核查申报项目是否与研究生毕业论文项目内容存在雷同,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二)遴选
教务处根据学生申报的项目类型、学院推荐项目排序,结合教育部、天津市教委下达立项指标进行分类遴选。首先遴选出“国创”拟立项项目,申报“国创”未入选的项目和申报“市创、百项”的项目按排序确定“市创”或“百项”拟立项项目。
(三)公示
对拟入选项目公示一周,有异议者请向教务处反应。申报人对拟立项项目类别调整、经费资助额度改变是否同意,不同意的可提出放弃立项。
(四)立项
公示期过,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公布立项项目。
七、日程安排
工作程序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项目申报宣讲会 |
2020年12月17日 12:30-13:30 津南校区公教C103 |
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
2020年12月17日 16:00-17:00 八里台校区二主楼B105 |
项目申报准备 |
2020年12月18日至 2021年2月28日 |
选题、查新、论证、撰写《申请书》。 |
在线申报 |
2021年3月1日 9:00至 2021年3月10日 12:00 |
项目组长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之“创新”模块内填写《申请书》。选择“2021年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批次,提交后及时提示导师在线审核,导师可退回修改,导师通过后请及时在系统内下载立项申报书(PDF版),打印后用于立项答辩会。导师一旦审核通过,则不再接受申报书修改。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请,不能下载申报书。另请务必提前在线填报,为导师审核及修改留出充足时间。 |
学院组织立项评审 |
2021年3月10日至 2021年3月27日 |
学院组织线下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在“创新”系统内做好专家组分配、预审及评审结果录入工作。 |
校内公示及立项协商 |
2021年4月中旬 |
拟入选项目将在教务处网页公示。就项目资助和立项项目类别,征求学院、项目组的意见。 |
立项公布 |
2021年4月底5月初 |
学校发布立项项目通知,召开立项项目启动会。 |
八、联系方式
学校教务处联系人:胡志辉
电 话:85358541
电子信箱:sjk@nankai.edu.cn
学院教科办联系人:焦学明
电 话:23508391
电子信箱:jiaoxueming@nankai.edu.cn
“创新”项目填报微信咨询群在学校组织的宣讲会上公布,或随后留意学院管理老师通知。
附件: 附件1:大创模块--学生使用手册.pdf
附件2:大创模块--导师使用手册.pdf
yl34511线路中心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