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九届百项工程项目立项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9-06-10浏览数:

第九届百项工程项目,经过学院和学校的立项答辩,现已下发立项通知:
本届百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项目请见附件(含项目资助)。
为了提高学生科研能力的水平以及科研项目的质量,本届百项一般项目需要项目组成员注意:
1、请同学在立项前,根据指导老师和立项答辩时评审老师的意见,和项目组成员深入探讨,决定是否立项。如立项,请各位同学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定期上报材料,并指定期限内结项,本届百项工程一律禁止延期、弃项,再次请项目组成员认真对待学术研究活动。如放弃立项,请于5月10日之前联系教科办郭老师。
2、本次百项严格月报审查制度,每个月月末将月报的表格后发送给指导教师,请指导教师查看后,由指导教师转发给郭老师,详情见附件。
3、为了项目质量,如中期或者终期评审后,评审教师讨论后认为项目质量不高、没有认真完成,则扣除部分经费,酌情报销,不予全额报销。

关于经费使用、报销的说明:
1、重点项目根据学校教务处规定使用、报销经费,在此不作说明,请留意教务处网站或邮件通知等。
2、一般项目分为两类资助类别:学校资助项目在中期检查后可报销一半经费,终期结项后在报销另一半经费;学院资助项目统一在终期结项后报销费用。
3、可报销名目:
(1)车票类:往返火车硬座票、汽车票、出租车发票、公交车票;
(2)图书类:所买图书需与项目研究有关,且图书发票后附图书明细,列明图书书名等信息。如图书店无明细提供,则需提供书名小票;
(3)打印费、复印费
(4)文具类:购买的文具也要有所有明细,物品名 单价 数量 金额等都要列出来。例如:水笔 2支 1.0元 2元等。
(5)注意发票中请勿开礼品。
4、报销大致流程
(1)携带所有需要报销的发票和明细到范孙楼541,找杨丹老师索要报账单;
(2)填好报账单之后,找该项目的指导教师、负责财务的老师、教科办郭老师签名;
(3)签名之后,回到杨丹老师处开相关单据;
(4)携带相关单据到行政楼财务处报账。



教科办 郭锐
电子邮件:guorui@nankai.edu.cn
办公电话:022-2350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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