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者:时间:2012-05-30浏览数:

附件一:期末考试安排(含时间、地点)
外学院辅修我院专业的同学,请在6月15日之前,办理缓考。过期不候。
附件二:期末考试论文模版(期末考试方式为论文的科目,请参考此模板,与之前的模版稍有增补,以本次版本为准)

(一)考试冲突解决办法:
1. 我院双辅修其他院系的学生考试冲突:
(1)我院考试科目不允许缓考,必须申请缓考对方院系科目。
(2)办理缓考流程:到我院教科办开具《考试证明》,递交证明到对方院系并办理缓考手续。
2. 其他院系双辅修我院的学生考试冲突:
(1)缓考我院考试科目。
(2)办理缓考流程:到对方院系教科办开具《考试证明》,递交到我院后登记缓考科目。
3. 如果有我院考试,且临近两场分别在不同校区的,如我院在就近校区安排了其他考试,可申请就近校区考试。

(二)我院缓考安排规定:
1.缓考将安排在该科目正常考试之后,不能提前缓考;缓考通常安排在当天下午四点之后,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天安排缓考的,则推迟一两日。
2.缓考会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考试周结束,缓考也结束。
3.正常考试为A卷,缓考为B卷。
4.考试地点通常安排在我院范孙楼440室。

(三)参加我院考试的所有学生,由于生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之前提交yl34511线路中心校医院病假条到教科办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无效;我院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应正常参加考试,如果无故缺席,一律按零分处理。

(四)2009级学生实习结束,需要填写的《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文档的模板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jwc.nankai.edu.cn/Download.asp?modid=6&subid=44

(五)期末考试的排考信息已经发布到网上,学生2012年6月12日起登录学生服务系统查询自己具体的考场情况,网址http://222.30.32.10

教科办23508391
范孙楼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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