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学》考场变更为二主楼B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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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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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地点及缓考安排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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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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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请参考附件,考虑到本院学生双辅修外院专业以及外院学生双辅修我院专业的,如果有考试冲突等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可以来教科办说明情况,我们会酌情处理。学生在考试前请关注本通知并确认科目考试,如有变化,教科办会及时在本通知中发布。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信息考试周前可在学生服务系统中查询。
本学期考试说明:
【本学期考试周】
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20日。
考虑到突发意外而导致考试时间调整等情况,请预定交通票时参考考试周结束的时间。
【考试冲突处理办法】
1. 我院双辅修其他院系的学生考试冲突:
(1)我院考试科目禁止缓考,必须申请缓考对方院系科目。
(2)办理缓考流程:下载填写《本科生缓考申请表》(该表适用于考试时间冲突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递交到我院教科办,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对方学院教科办办理缓考手续。
2. 其他院系双辅修我院的学生考试冲突:
(1)缓考我院考试科目。
(2)办理缓考流程:下载填写《本科生缓考申请表》,递交到主专业学院教科办,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我院教科办办理缓考手续。
3. 如果有我院考试,且临近两场分别在不同校区的,如我院在就近校区安排了其他考试,务必到教科办申请临近校区考试。
【我院缓考安排规定】
缓考说明:无法在规定考试周内的某一时间段参加A卷考试,办理缓考后,会安排在考试周内的其他时间参加B卷考试。且,缓考会在该科目正常考试之后,不能提前缓,缓考如果无法在原考试科目当天进行的,则推迟一两日。
缓考≠不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明年直接参加考试。
1. 具体缓考安排(时间、地点)将在本通知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学生临考确认考试时间。
2. 办理我院考试缓考手续于2014年5月3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不得无故缺考】
1. 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不参加考试,包括我院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也应正常参加考试,如果无故缺席,一律按零分处理。
2. 如果因患病或突发意外不能参加考试,或者在选课后休学的学生,请填写《重新修读课程申请表》(表后附yl34511线路中心校医院病假条,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无效)。该表应于考试前或考试当天递交到我院教科办。办理成功后,该生应于下个学年重新选课,并参加该课程教学和考试。
【考试纪律】
参加考试,应提前到考场,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或注册证),根据监考老师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放到指定位置;考试过程中,禁止一切违纪或作弊行为,关闭通讯工具,考场设有监控和录像,一旦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学院和学校会根据《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请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论文结课科目】
期末考试方式为写论文的科目,均按照附件中提供的模板格式完成。
附件1:考试13-14下试图版
附件2:本科生缓考申请表 重新修读课程申请表
附件3:期末论文试卷模板
2014年5月16日
yl34511线路中心教科办
范孙楼(文科楼)54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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