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实施办法》(附件1)(南发字[2004]56号)以及最新的评选方案,我校2018年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按照《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中的评审条件推荐学习优秀的留学生参加评审。评选程序原则上是各院系将评选条件公示、留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院系评选并向学校评审小组推荐,学校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请各院系在附件中打印《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2),并于10月24日(星期二)18:00之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评审材料纸质版提交给国际学术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101或津南校区专家公寓50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3508825);
3.评选结果将在10月底公布,颁奖典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2: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