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际交流处关于《2013年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选通知》:
根据《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实施办法》(南发字[2004]56号)通知精神,我校第九届外国留学生优秀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按照《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实施办法》(见附件)中的评审条件推荐学习优秀的留学生参加评审。评选程序原则上是各院系将评选条件公示、留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院系评选并向学校评审小组推荐,学校评审小组审核通过,报主管校长审批;
2、请各院系在附件中打印《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表》,并于11月8日(星期五)之前将所推荐的侯选人评审材料提交给国际学术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爱大会馆A102,联系电话:23509646 孔老师),逾期不交的院系视为自动放弃;
3、评选结果将在11月8日之前公布,颁奖典礼另行通知。
国际学术交流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实施办法
附件2: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