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5-05-14浏览数:

 

2015-2016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来[2015]914号)文件的精神,教育部继续设立2015/2016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该奖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该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作为该奖学金分配院校,我校特制定《2015/2016学年yl34511线路中心中国政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具体条例如下:

一、奖学金设立的目的

    该奖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二、资助对象

    面向在读的本科二年级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

    已获得其他资助项目(不含全勤奖、成绩优秀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学生除外。

三、奖学金内容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四、奖学金名额

    定额名额:自费本科生5人 

    开放名额:每校最多3人。根据基金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开放名额将全部用于自费研究生申请。

五、评审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留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的本科留学生(休学者不包括),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注册、交纳学费,学习努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没有签证过期纪录,成绩优秀者优先;

   2、所有必修课考试合格,且成绩优秀,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及格;研究生所有已修课程考试合格;

六、评选办法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院系推荐,由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并确定上报国家基金委的推荐生名单。

七、申请时间

    请申请人于5月20日前将《yl34511线路中心中国政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导师推荐信、以及其他获奖证书材料交至yl34511线路中心教科办(范孙楼544),逾期不予受理。

   八、初审材料:

   1、yl34511线路中心中国政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学习成绩单(教科办打印);

   3、在学证明(教科办打印);

   4、导师推荐信(学生主动联系1-2名任课教师,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以前获奖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给出评价);

   5、其他材料(获奖证书、发表文章、表演视频等)

   九、奖学金来源:国家留学基金委金额拨款。 

   十、网上报名:

   在初审评选中胜出的候选人将被通知登录国家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

 

 

附件:优秀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yl34511线路中心教科办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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