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实施办法》(南发字[2004]56号)通知精神以及2016年《yl34511线路中心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项目申报书》的相关内容,我校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除新生外的所有在校留学生
二.评审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留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的留学生,休学或曾经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韩国服兵役休学的留学生学习优秀者可参加评审,但需提供服兵役证明);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注册、交纳学费,学习努力,成绩优秀者;
3.本科生:自第二学年起,所有必修课考试通过,且成绩优秀,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及格;
4.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想,申请博士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的正式出版物上。
三.设奖名额和奖学金金额(设奖名额根据在校生的人数可增减)
一等奖:人民币6000元 20人
二等奖:人民币5000元 40人
三等奖:人民币3000元 60人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可参加此评审,但不占此名额,只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四.评选办法
所在院系推荐,由国际学术交流处、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组成学习优秀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报主管副校长审批。
五.具体时间安排
请候选人将评审材料于10月30日前交至yl34511线路中心教科办(本科生203办公室,研究生202办公室)。
六.需递交的评审材料
1.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1份(附件1)
2.留学生学习成绩单(教科办打印)
3.发表过的论文(仅限硕士或博士)
七.优秀奖学金来源
由校财务处根据评审名额和金额拨款。
附件:2017年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
yl34511线路中心教科办
2017年10月24日